车辆识别代码(VIN),VIN是英文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车辆识别码)的缩写。因为ASE标准规定:VIN码由17位字符组成,所以俗称十七位码。车辆识别代码根据国家车辆管理标准确定,包含了车辆的生产厂家、年代、车型、车身型式及代码、发动机代码及组装地点等信息。新的行驶证在“车架号”一栏一般都打印VIN码。

代码定义

1、车身型式:指根据车辆的一般结构或外形诸如车门和车窗数量,运载货物的特征以及车顶型式(如厢式车身、溜背式车身、舱背式车身)的特点区别车辆。

2、发动机型式:指动力装置的特征,如所用燃料、气缸数量、排量和静制动功率等。装在轿车或多用途载客车或车辆额定总重为10000lb或低于10000lb的载货车上的发动机,应标明专业制造厂及型号。

3、种类:是制造商对同一型号内的,在诸如车身、底盘或驾驶室类型等结构上有一定共同点的车辆所给予的命名。

4、品牌:是制造厂对一类车辆或发动机所给予的名称。

5、型号:指制造厂对具有同类型、品牌、种类、系列及车身型式的车辆所给予的名称。

6、车型年份:表明某个单独的车型的年份,只要实际周期不超过两个立法年份,可以不考虑车辆的实际生产年。

7、制造工厂:指标贴VIN的工厂。

8、系列:指制造厂用来表示如标价、尺寸或重量标志等小分类的名称。主要用于商业目的。

9、类型:指由普通特征、包括设计与目的来区别车辆的级别。轿车、多用途载客车、载货汽车、客车、挂车、不完整车辆和摩托车是独立的型式。

10、注意:车辆识别代号中仅能采用F列阿拉伯数字和大写罗马字母:1、2、3、4、5、6、7、8、9、0、A 、B 、C 、D、E、F、G、H、J、K、L、M、N、P、R、S、T、U、V、W、X、Y、Z(字母I、O和Q不能使用)。

代码说明

车辆识别代号应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第三部分,车辆指示部分(VIS)。

一、1~3位(WMI):制造厂、品牌和类型

第1位:生产国家或地区代码

第2位:汽车制造商代码

1-雪佛兰Chevrolet B-宝马BMW M-现代Hyundai

2-庞蒂亚克Pontiac B-道奇Dodge M-三菱Mitsubishi

3-奥兹莫比尔OlDSmobile C-克莱斯勒Chrysler M-水星Mercury

4-别克Buick D-梅赛德斯Mercedes N-英菲尼迪Infiniti

5-庞蒂亚克Pontiac E-鹰牌Eagle N-日产Nissan

6-凯迪拉克Cadillac F-福特Ford P-普利茅斯Plymouth

7-通用加拿大GM Canada G-通用GeneralMotors S-斯巴鲁Subaru

8-土星Saturn G-铃木Suzuki T-雷克萨斯Lexus

8-五十铃Isuzu H-讴歌Acura T-丰田Toyota

A-阿尔法罗密欧Alfa Romeo H-本田Honda V-大众Volkswagen

A-奥迪Audi J-吉普Jeep V-沃尔沃Volvo

A-捷豹Jaguar L-大宇Daewoo Y-马自达Mazda

L-林肯Lincoln Z-福特FordZ-马自达Mazda

G-所有属于通用汽车的品牌:别克Buick,凯迪拉克Cadillac,雪佛兰Chevrolet,奥兹莫比尔OlDSmobile,庞蒂亚克Pontiac,土星Saturn。

 第3位:汽车类型代码(不同的厂商有不同的解释)

有些厂商可能使用前3位组合代码表示特定的品牌: TRU/WAU 奥迪Audi 1YV/JM1 马自达Mazda4US/WBA/WBS 宝马BMW WDB 梅赛德斯奔驰Mercedes Benz2HM/KMH 现代Hyundai VF3 标志PeugeotSAJ 捷豹Jaguar WP0 保时捷PorscheSAL 路虎Land Rover YK1/YS3 萨博SaabYV1 沃尔沃Volvo。

二、4~8位(VDS):车辆特征:

轿车:种类、系列、车身类型、发动机类型及约束系统类型

MPV:种类、系列、车身类型、发动机类型及车辆额定总重

载货车:型号或种类、系列、底盘、驾驶室类型、发动机类型、制动系统及车辆额定总重客车:型号或种类、系列、车身类型、发动机类型及制动系统。

三、第9位:校验位,按标准加权计算。

四、第10位:车型年款

五、第11位:装配厂,若无装配厂,制造厂可规定其他的内容。

六、12~17位:生产序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