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地指隶属于某一行政区管辖但不与本区毗连的土地。通俗地讲,如果某一行政主体拥有一块飞地,那么它无法取道自己的行政区域到达该地,只能飞过其他行政主体的属地才能到达自己的飞地。

形成原因

飞地的形成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大量飞地的存在及其形成过程也都有着复杂的历史背景,除了极少数由于生活聚居自然形成之外,主要源于近现代历史上强权政治和殖民统治的结果,与国际关系发展和政治格局演变有着密切关系。

扩展资料:

广义的飞地则除了上述国际间的飞地外,还包括国内飞地,如省际飞地、市际飞地、县域间的飞地,以民族、文化等要素划分而出现的飞地,因经济资源分布和分配等因素造成的矿区、农场、林区等飞地。按照飞地的成因、结构,我们可以将国内飞地分成三种类型:

(1)历史飞地。如奥地利的东提洛尔与北提洛尔同属于提洛尔邦,但中间却被另外一个邦即萨尔斯堡邦相隔。中国河北省的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隶属于廊坊市,但与廊坊市之间却隔着北京和天津两个直辖市辖区,成为河北省嵌入京、津二市之间的一块飞地。

(2)民族飞地。民族飞地是指在一块某个民族占主要成份的地区中的某一小块土地上,聚居的却是另一个民族。如青海的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位于青海湖以西,北部邻接甘肃省,西部邻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它的飞地在青海的西南角,与西藏自治区相连,与海西州之间隔着玉树藏族自治州。

(3)经济飞地。由于资源分布与开发、城市经济发展与人口疏散等需要,通过行政手段,将一些特殊地区划归与本地区并不相连的另一行政区,从而形成了一种经济型飞地,比如上海市在江苏、安徽等地的农场、工厂、矿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