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公安部的出入境管理工作部署,按照中央事权的原则,组织、指导全省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

(二)管理省内居民因私事出国出境事务

(三)管理外国人入境出境和居留、旅行事务

(四)管理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华侨入境出境和居留事务

(五)管理入籍、退籍、复籍等国籍事务

(六)组织指挥对出入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

(七)负责制作签发全省出入境证件

(八)负责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管理、对外国人开放地区的审核报批以及特殊事项的出入境证件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