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是有序市场竞争交易方式,规则明确、固定,具有法律效力。采购内容、准则要求、交易要求和选择供应商的方式事先公布,按事先确定准则确定中标人,除了价格以外,还要综合考虑质量、技术、信誉、交货期、售后服务等因素,最低价不能保证中标。竞价并非明确规则的采购方式,仅仅是价格竞争。采购方在选择供应商时,能够调整其采购内容、准则等等。

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3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