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医疗机构调用药品叫做医疗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并且是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医疗机构制剂的申请人,应当是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相应制剂剂型的“医院”类别的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但是必须同时提出委托配制制剂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