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动车上牌标准

2019年5月1日后,您所购买的电动自行车需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才能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

办理材料:您需准备好以下材料并携带所购电动自行车进行现场交验车辆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

1、您可到现场窗口领取并填写《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

2、车辆整车合格证明

3、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

4、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特别提示:

●自2019年5月1日起,您所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如果不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将不能申领临时标识,同时也不能上路行驶。如果您违反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并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

●如果您已经在2019年5月1日前申领了临时标识,需悬挂上路,如果未悬挂临时标识上道路行驶的,您将会被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已经申领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将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18年11月1日开始,至2021年10月31日截止。如果您的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满后继续上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并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