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公司是官方名称,典型的说法见于国发[2010]19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定义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城投公司是民间俗称,鲜见于国家正式文件。但大量的城投公司,特别是省级和市级城投公司,发挥了融资平台的职能,城投债,也实际上实现了地方城镇化建设功能,因此在民间文献中,二者往往是相同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