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和行政有以下一些区别:

一、两者的含义不同

1、司法:指的是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简单讲就是执行法律所赋予的处理案件的活动。

2、行政:它是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以及立法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简单讲就是不执行处理案件的活动,执行除了立法和司法以外的国家全部职能。

二、两者的目的不同

1、司法:是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刑事案件进行侦察、审判。

2、行政:是国家行政机关运用组织、领导、计划、人事、协调、监督、财务等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过程。

三、两者的主要载体不同

1、司法:我国的司法机关一般是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从广义上理解也可以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等负责刑事侦查的机构。

2、行政:区别于司法机关的国家国家行政机关。

四、两者的特性不同

1、司法:中立性是司法权的第一特性,另外还包括了独立性、公正性、公开性、专业性。

2、行政:主要是管理性,是面向社会、服务大众的管理活动。这种管理活动首先和主要地是由在任何社会中都是最大和最具权威性的公共组织——政府来承担和完成的。从这一意义上说,行政管理就是政府管理,行政管理学是研究政府的管理活动及其规律的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