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16年02月,全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其中: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334(不含港澳台)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293个地级市、8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2853(不含港澳台)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872个市辖区、368个县级市、1442个县、117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个特区、1个林区),40497(不含港澳台)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2个区公所、7566个街道、20117个镇、11626个乡、1034个民族乡、151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662238(不含港澳台)个村级行政单位(省以下行政区划单位统计不包括港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