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指第六次有关全国人口信息的调查。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此次人口普查标准时点为11月1日零时,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

普查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2011年4月28日,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发布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登记(已上报户口)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

其中: 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为231621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