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发布,正式拉开网贷平台自律检查工作的大幕后,8月29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推出《P2P网络借贷会员机构自查自纠问题清单》(108条),业界人士普遍认为,文件的出台意味着网贷监管“1+3”制度框架已经完成,标志着网贷行业的规范化与合规化正在强力推进。

制度框架逐步完善

其实,就监管机构而言,对于网贷行业的监管是在不断的摸索中逐步完善的。

网贷行业的“1+3”政策框架指的是以“一个办法三个指引政策框架下(俗称“1+3”)组成的网络借贷法规体系”,主要由以下几个监管文件组成:2016年8月24日,原中国银监会等部门正式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网贷行业监管体制及业务规则,明确了网贷行业发展方向,为网贷行业的规范发展和持续审慎监管提供了制度依据2016年11月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原中国银监会2017年2月下发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和2017年8月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此后,20个省份出台了备案登记管理办法、整改验收工作表等备案相关细则。2018年4月,监管部门要求地方暂停发放网贷备案登记细则。到了8月末,监管部门发布《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随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共计108条),拉开了按照统一标准在全国进行合规检查的序幕。

业界分析,这将进一步明确网贷行业规则,有效防范网贷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快行业合规进程,实现网贷机构优胜劣汰,真正做到监管有法可依、行业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