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已于4月15日正式实施,本市目前有多少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点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是符合新国标标准如何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这些问题你都清楚吗一起来看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的权威解答↓

Q:

市民购买“老国标”电动自行车并注册登记的时间节点

A:

2019年4月15日起,按照原国标《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评审纳入的所有产品从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中删除,不得在本市销售2019年4月30日起,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办理该类产品的登记上牌。即按照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的规定,对于4月15日前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应当于4月29日前完成登记上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4月30日起停止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品牌型号的上牌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