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电动自行车停放处罚规定

一、针对电动车停放及充电是如何规定的

《规定》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

二、居民电动自行车如何停放充电怎么办

1、《规定》提出:“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2、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3、《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确需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当与建筑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严禁在高层建筑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