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5年5月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以下简称《标准》)文件中,对我国物流企业的动作模式、业务种类、经营规模、资产状况和信息化程度等内容指出了评估标准。

这个标准是中国物流行业与各类型物流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在《标准》中,对运输型物流企业、仓储型物流企业、综合物流服物流企业(第三方物流)进行由A至5A分别五个级别的评定。其中对人员一项指标的要求如下: AAAAA级 : 中高层管理人员80%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行业组织的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业务人员 60%以上具有中等以上学历或专业资格。AAAA级: 中高层管理人员60%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行业组织的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业务人员50%以上具有中等以上学历或专业资格。A-AA级 中高层管理人员30%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行业组织的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 , 业务人员40%以上具有中等以上学历或专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