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跨省返回广州市农村地区(镇、村)人员,入境解除隔离人员、粤港跨境货车司机、来往港澳小型船舶船员和港澳流动渔民(含内地渔工)、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发热门诊(诊室)工作人员、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货物相关工作人员、国际航班机组人员等重点人群返回广州市农村地区(镇、村),返乡当日应主动向当地村委会报告,按要求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