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政府发出了一份“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报告文件。并通过文件内容发现,在宣布失效的文件中竟然包含了2009年颁发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通告》。要知道这份文件的废除,也就意味着其中关于“严禁轻便摩托车、摩托车在二环路(含二环路)以内通行严禁外埠及本市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和市辖县的轻便摩托车、摩托车在三环路(含三环路)以内通行”的规定也就此失效。西安可以说是暂时解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