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不属于任何国家。

根据1961年6月23日正式生效的《国际南极条约》,冻结了所有国家南极领土的主权要求,规定南极只用于和平目的,因此南极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它属于全人类。

1959年12月1日,阿根廷、澳大利亚、比利时、智利、法国、日本、新西兰、挪威、南非、英国、美国、苏联12国的代表在华盛顿签署了《南极条约》。并在1961年6月23日正式生效。该条约中规定,南极洲是指南纬60°以南的所有地区,包括冰架,总面积约5200万平方公里。条约的主要内容是:南极洲仅用于和平目的,促进在南极洲地区进行科学考察的自由,促进科学考察中的国际合作,禁止在南极地区进行一切具有军事性质的活动及核爆炸和处理放射物,冻结目前领土所有权的主张,促进国际在科学方面的合作。

中国于1983年6月8日加入南极条约组织,同日条约对中国生效。1985年10月7日被接纳为协商国。至1999年,南极条约组织有成员国43个,其中协商国26个,非协商国17个。迄今世界各国在南极洲已建有60多个观测站和100多个考察基地。中国南极考察队建有长城站、中山站、昆仑站和泰山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