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体

缅甸2010年结束了军政府统治,进行民主改革。根据2008年宪法,缅甸是一个总统制的联邦制国家,将实行多党民主制度。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

宪法

1947年6月 , 即将独立的缅甸各族人民代表召开制宪会议,讨论制定未来缅甸联邦的宪法。9月中旬,制宪会议完成宪法制定工作,并于9月24日通过该宪法 ,即缅甸历史上第一部宪法:1947年《缅甸联邦宪法》。

1974年,缅甸制定了《缅甸社会主义联邦宪法》。1988年军政府接管政权后,宣布废除宪法,并于1993年起召开国民大会制定新宪法。2008年5月,新宪法草案经全民公决通过,并于2011年1月31日正式生效。

议会

缅甸联邦议会实行两院制,由人民院和民族院组成。

司法

缅甸法院和检察院共分4级。设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下设省邦、县及镇区3级法院和检察院。最高法院为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最高检察院为国家最高检察机关。

政党

1988年9月18日,缅甸军队接管国家政权,宣布废除一党制,实行多党民主制。1990年5月27日举行首次多党制大选,有93个政党参加竞选,后大批政党自行解散或被取缔。2010年11月7日缅举行全国多党民主制大选,共有37个获批准注册的政党参选,包括4个原合法政党和33个新成立政党。2012年4月1日,缅甸议会对45个空缺席位进行了补选。2015年11月8日缅甸举行全国大选,共有91个政党推举的5728名候选人和310名独立候选人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