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赦免分为五种类型:

1、完全赦免,在这样的情况下,受到起诉者将免受追责,而其在定罪时丧失的所有公民权利也将得以恢复。

2、与特定阶级或群体相关的大赦,例如总统吉米·卡特曾在1980年对逃避在越南战争中服兵役的人员实施了大赦。

3、减轻联邦法院的判决,例如,将监禁的刑期从25年减为4年。

4、总统还可以取消罚款及没收的裁决。

5、可因被起诉者患病、怀孕或分娩等情况而推迟执行判决,或将之置于特殊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