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胜利后,中国社会经济存在的几种成分:国营经济 、 合作社经济 、 个体经济 、 私人资本主义经济 和 国家资本主义经济 。

建国初,没收官僚资本和外国在华资本转变为国营经济(公有),农业和手工业属于个体经济,民族资本主义企业属于私营经济,都是非公有经济,占有相当比例。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通过合作社和公私合营的形式改造为集体或国有经济(公有)。

到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公有制建立,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到1978年改革开放前,都是单一公有制经济。

扩展资料:

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大大解放了我国的社会生产力,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20世纪中国历史上的第二次历史性巨变。这是中国从古未有的人民革命的大胜利,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了前提,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