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盟签证法规,申请处理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5个历日,或特殊申请处理不得超过30或60个历日,丹麦大使馆和领事馆致力于在5到11个工作日内处理申请。

在重庆、成都、沈阳、济南、西安、深圳或福州签证申请中心提交签证申请时,预计签证处理周期至少3周。

这是因为所有申请材料会被快递至北京或广州丹麦驻华使领馆,由使领馆处理签证申请,处理完毕后护照再从北京或广州邮递回不在本地的签证中心。

申请人应在计划出行前一个月提交申请,以确保签证按计划申请下来。

为了更快取到护照,建议申请人在重庆、成都、沈阳、济南、西安、深圳或福州签证中心递交材料时候选择护照快递服务并支付快递费用。

这样申请受理完毕后申请人的护照将直接从北京或广州快递给申请人,而不是邮寄到重庆、成都、沈阳、济南、西安、深圳或福州签证中心。

一旦申请需要被转到丹麦移民局受理,审核时间将相应延长。

冰岛签证申请亦可以通过广州、上海、南京、杭州、深圳和福州的丹麦签证申请中心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