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一个时辰是现在两个小时。以前一昼夜按十二段,即子,丑,寅,卯,辰,已,午,未,申,酉,戌,亥,共十二个时辰,每个时辰为2个小时,十二个时辰为一天,以地支为名称,从半夜起算,半夜十一点到一点为子时(2小时)第一段到第六段,头段为子时辰,再从第六段到十二段,第六段为头段,是中午十一点到一点(2小时)为午时辰,所以说以前的一个时辰,现合计为2个小时,意思是一个时辰是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