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构成必须具备四个要素:定居的居民、确定的领土、政府和主权,但某些情况下某些要素的缺失不会影响国家的国家人格。

国家的基本权利主要有:独立权、平等权、自保权和缔约权。其中自保权又可以分为国防权和自卫权两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