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规定,对北约任何成员国的任何武装或军事侵略,都等同于对其所有成员国的攻击,这就是北约最重要的共同防御原则。

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国家都必须采取军事行动保护被袭击的国家,无论是通过调动部队,还是向该国提供武器和装备。

由于美国在 2001 年 9 月 11 日遭遇敌对袭击,北约所有成员国都参与了对阿富汗的入侵,共同防御原则在北约历史上第一次被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