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历史原因。在漫长血腥的千年中世纪里,欧洲只有“城邦”和“骑士领地”的概念。

德意志地区小邦林立,极盛时期坐拥两千多座“骑士领”。

骑士们往往扮演着地方治安官的角色,他们带着随从,居住在城堡里。遇到大批强盗入侵、敌军来袭时,居民们习惯于搬进城堡里,仰仗于骑士提供的武力保护。久而久之,人口随时间自然增长,骑士领就成了小城市。

骑士领的概念,有点类似于北美的“FORT”(堡)。比如新法兰西的杜凯纳堡、新英格兰的威廉堡。印第安人一来,殖民者纷纷怀揣细软、牵牛拉羊,躲进军事堡垒里避难。

而是易于管理。欧美一贯秉持“小政府,大社会”理念,很少会有国家背靠强大的中央政府。“自治+联合”的概念,深入人心。毫无疑问,小城市越小越好治理,不容易成为芝加哥那样的“犯罪之都”。

另一方面,小城一般不搞劳民伤财的大工程。市财政压力小,税务成本也相对低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