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地面积960万平方公里,领海约470万平方公里。

在区域上,东部地区城镇土地面积占全国城镇土地总面积的40.0%,中部地区占23.3%,西部地区占26.6%,东北地区占10.1%。

在地类上,住宅用地面积315.9万公顷,占33.5%工矿仓储用地267.9万公顷,占28.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7.5万公顷,占12.5%交通运输用地110.3万公顷,占11.7%商服用地69.8万公顷,占7.4%。

2009年—2016年,全国城镇土地面积增加218.1万公顷,增幅为30.1%,年均增长3.8%。增长速度总体呈逐渐放缓趋势,年度增幅由2010年的4.7%下降至2016年的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