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店铺名不得超过64个字符。

2、店铺名不得包含空格等异型符号。

3、店铺名不得与已经开通的店铺名称重复,如两个店铺同时申请同一店铺名的,则依照申请在先原则审批开通店铺,未通过审批的店铺需更换其他店铺名重新提交申请。

4、普通企业店的店铺名称不得使用“旗舰”、“专卖”、“专营”、“官方”、“直营”、“官字”、“官方认证”、“官方授权”、“特批”、“授权”、 “特许经营”、“特约经销”或其他带有类似含义的内容。

5、个体店/个人店的店铺名称不得使用“旗舰”、“专卖”、“专营”、“官方”、“直营”、“官字”、“官方认证”、“官方授权”、“特批”、“授权”、 “特许经营”、“特约经销”、“企业店”、“公司店”以及“品牌名称”或其他带有类似含义的内容。

6、店铺名称不得带有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网址、二维码、即时通讯工具或其他联系信息(如QQ号码、微信号等)。

7、店铺名称不得包含违法信息,包含但不限于:

(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有损民族尊严。

(2)含有封建文化糟粕、有消极政治影响、违背少数民族习俗或带有民族歧视内容。

(3)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或引起社会公众不良心理反应等情况。

(4)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5)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或国家领导人及老一辈革命家的名字。

(6)有不文明/格调低级/庸俗等不雅词汇。

(7)出现平台相关的敏感或标志性信息。

(8)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品牌名称、明星或知名人士姓名。

(9)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8、店铺名不得包含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的信息: 包含知名人士、地名的品牌

(1)不得使用“最优” 、“第一”、“最好”、“No.1”、“极品”、“顶级”、“极致”、“最牛”、“最强”或其他带有相同含义的广告法禁用极限词

(2)使用品牌的变形词或衍生词来描述商品的,包含但不限于错别字、拼音、特殊符号等。

9、店铺名根据商户商品入驻所在类目、品牌属性等要素生成,一旦通过审核,商户不可自行更改,特殊情形除外(如遇店铺名称已被占用等特殊情况,快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