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的体现了“制约与平衡”的原则,即三权分立!

从法律上结束了美国邦联,使美国从邦联国家过渡到联邦制国家,巩固了国家统一,增强了联邦政府的权利!

消极方面是保留了南方奴隶制度,带有种族歧视色彩。

美国1787年宪法,是美国1787年制定并于1789年批准生效的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宪法,此有利于巩固北美独立战争的成果,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

1,分权与制衡原则。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别由国会、总统和联邦法院行使,这三权之间分立的状态十分明显,同时又保持着一种互相牵制互相平衡的关系。

2,有限政府原则。它与法治原则相联系,即联邦政府的权利要受法律限制,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限度。

3,代议政府原则,它与人民主权原则相联系。联邦宪法序言中显示出美国人民是宪法的制定者,但必须通过选派代表管理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