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的主要功能有:

1、支付功能。即支付购买。

2、汇兑功能。指一国货币所具有的购买外国货币的能力。

3、信用功能。即票据人凭借的信誉,将未来才能获得的金钱作为现在的金钱来使用。

4、结算功能。即债务抵消。

5、融资功能。即融通资金或调度资金。

6、流通作用。指票据的转让无需通知其债务人,票据要式具备就可交付或背书转让票据权利。 票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 狭义上的票据,即我国《票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