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书面申请

(二)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有中国护照的还要提交护照复印件

(三)申请人已和外国人结婚或在国外已获永久居留资格的,提交结婚证明或国外永久居留资格证明(复印件)。

(四)中外混生儿童申请退出中国国籍,须提交本人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件和中国籍父(或母)亲的国外定居证明复印件。

(五)被外国人领养的中国籍儿童申请退出中国国籍,须提交领养公证书和养父母双方或一方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提交受理机关认为与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有关的其他材料。

(七)填写《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书》并交纳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近照四张,若有随同出籍子女的则需交合拍的照片。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