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小学实验室管理》(1993)规定,城市学校专职实验人员配备参考标准为:小学平均12个班1人,初中平均8人班1人,高中平均5个班1人。农村学校则分别18、9、6个班配备1名实验教师。 实验室负责管理的教师的职责如下:

一、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室的工作计划,负责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按照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准备和开出教学实验,积极配合有关教师,切实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课外科技实验活动。

三、不断总结经验,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教学仪器研制,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

四、掌握实验仪器设备的规格、构造、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药品的性能,负责作好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维修、更新工作和材料、药品的使用、回收、处理工作。

五、负责实验室、仪器室及材料、药品、标本、模型、挂图、教具的物质管理工作保持实验室整齐清洁,教育学生保持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