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湾地区人民之直系血亲及配偶,年龄在七十岁以上、十二岁以下者。

五大步骤

首先得将父母双方的身份资料、户籍资料、结婚证、小孩出生公证书准备齐全。(公证处办理出生公证,父母亲带着小孩前往公证处,带着父母亲双方的身份证件及户口本(父亲只要台胞证)、两本结婚证及结婚公证书(结婚公证书只是备用)、小孩出生证明,办理好公证后公证处会寄一份去台湾海基会。)

一、海基会验证出生公证书

海基会收到出生公证书后由二等亲以内亲属前往办理验证手续(可至电海基会查询公证书是否寄到):

1、父亲身份证影本

2、父亲印章

3、出生公证书正本(办理出生公证时最好做三到四份,一份寄海基会,三份自已留着后续办证用)

4、受托人身份证

5、填写海基会指定的委托书

二、海基会出生公证验证好,再前往台湾境管局申请小孩定居手续

1、申请书

2、小孩照片(最好是近期的,去正规拍证件的地方拍,最好要到电子档,因为大陆拍的尺寸到台湾有可能会不合格)

3、小孩大陆户口影本

4、孩子印章

5、父母印章

6、预防接种的本子复印件

7、出生公证书

七个工作日左右入台证即可办下来,有效期好像是半年。

三、向大陆公安局申请办理往来大陆通行证

1、定居入台证(副本)

2、孩子照片

3、孩子大陆户口本

4、出生证

5、出生证公证书复印件

6、母亲身份证及户口本

7、父亲台胞证

办大陆通行证时小孩要去办理窗口的,父母亲如果没去的话要在各自的身份证复印件上亲笔写上“我同意我的小孩***前往台湾办理定居手续”再签名。

四、定机票

五、孩子入境后(验DNA必须去台湾做)

1、出生公证书

2、定居证副本

前往境管局领正本后去户政事务所办理定居入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