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刑警队伍首先应当具备警察条件。《警察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十八岁的公民(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四)身体健康(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警察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录用人民警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用。《警察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二)具有政法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指挥能力(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四)经人民警察院校培训,考试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