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商口岸”,是指西方列强通过战争等方式,强迫清政府开放沿江沿海等城市作为口岸,以打开中国市场,对中国进行侵略和掠夺。

中国改革开放以后,为鼓励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而给予外商若干优惠待遇的沿海港口城市,叫“沿海开放城市”,不叫“通商口岸城市”。

1984年5月,国务院设立14个沿海港口城市为沿海开放城市。

这14个沿海开放城市分别是:天津、上海、大连、秦皇岛、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和北海。

此后,在1985年将营口市定为沿海开放城市,在1988年将威海市定为沿海开放城市。以上城市统称为首批沿海开放城市。

这些沿海港口城市实行对外开放后,扩大了地方权限,并对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及外商独资企业,给予优惠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