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花都区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含名校长、名师、优秀医学专家,以及各行业领军人才等。

2、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985工程”或“211工程”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的人才,或者具有全球前500名的国外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3、工资性年收入达到2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万元人民币以上,在花都区就业的企业中高层管理骨干技术人员。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在花都区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或骨干技术的人员。

5、符合花都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有关部门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业性紧缺的人才,以及创业、创新人才。

6、经区政府认可,正在引进或刚落户的企业优秀紧缺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