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祖宅现在在婆婆名下,她想给谁别人都无权干涉。因此,从法律层面来讲,婆婆把祖宅给小姑子完全可以。

题主没有说明白,婆婆把祖宅是全都给了小姑子一个人还是给了小姑子一部分。分配方案不同,结局迥异。

第一,假设说婆婆把祖宅给了小姑子一个人。

当妈的把房子悉数给了女儿一个人,完全无视儿子媳妇的存在。这种处理方法,纯粹就是在人为的给儿子女儿制造矛盾。同时更是为自己老年体衰时的生活埋下了隐患。

为什么会这样说呢

同样身为妈妈的孩子,女儿得到了妈妈的馈赠,儿子却连房子的一个角都没捞着。这样儿子的心理肯定不平衡,心生怨恨是迟早的事。日后当妈的有需要儿子的扶助照顾时恐怕是指使不动。

更要命的是谁又敢保证女儿得了天大的便宜之后会怎样对待她妈妈。

如果婆婆采取了这种处理方案,那么可以肯定一点,婆婆真的不够精明,真傻啊。

第二,假设说婆婆只是把祖宅给了小姑子一部分。

在分配祖宅的问题上,当妈的既想随了儿子的心愿,又不想亏欠女儿。于是,分给了女儿一定的份额。这种处理方案,不偏不倚,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都应该对妈妈心存感激才对。作为儿媳妇,更不能对婆婆的分配心存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