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916年出台了:国防法

美国国会于1916年通过的国防法律。该法是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通过的一系列防务法案中的一个法案。国防法规定:5年内,正规军兵力增至22.3万人;国民警卫队42.5万人统归联邦政府指挥;建立平民军训基地;同内各大学筹建军事学校;拨款2000万美元建设一座硝酸盐和军火工厂。国防法反映了美国发挥地方的作用,依靠志愿者的力量以避免建立庞大常备军这一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