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类。
申请人需在中国连续直接投资3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对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
2、任职类。
在任职单位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需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
3、特殊人才类。
即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籍人才。
4、婚姻家庭类。
申请人需为中国公民或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人士之配偶。
原创 | 2022-10-02 14:33:59 |浏览:1.6万
1,投资类。
申请人需在中国连续直接投资3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对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
2、任职类。
在任职单位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需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
3、特殊人才类。
即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籍人才。
4、婚姻家庭类。
申请人需为中国公民或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人士之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