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办公室、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处、情报信息研判处、警务协调处、政策研究室、人事处、教育训练处、宣传处、离退休干部处、警务督察总队、审计处、信访处、直属机关党委、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治安警察总队、刑事警察总队、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总队、出入境管理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监所管理总队、交通管理局、法制总队、警务保障部、禁毒总队、科技信息化总队、反恐总队、机场公安局、森林公安局、警察学院等机构,分别承担相关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