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

2、资本金账户及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

3、股权转让结汇及购付汇。

说明:境内机构及居民个人向外方转股,应收取外方经外汇局核准的人民币,特殊情况境内机构需保留外汇的,上报总局审批。 ;

4、外国投资者境内再投资、增资。

5、外商投资企业验资询证,现汇出资询证。

6、外债登记、结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