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体现了君主专制下分权与制衡理念的政治实践,是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

唐朝三省分工明确:中书省掌决策,负责草拟和颁布皇帝诏令;门下省掌审议,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负责执行命令。因此说是分权。同时既能集思广义又能提高行政效率;三省相互控制和监督,以相权节制君权,能弥补君主才干之不足,又保证了君权的独尊,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