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周报的作者是杜苏敏。

8月17日晚间,生猪养殖龙头企业牧原股份发布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根据报告,牧原股份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18.69亿元,同比增长17.1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27.79亿元,较2022年同期的-66.84亿元大幅减亏。

对于上半年亏损的原因,8月18日,时代周报记者致电牧原股份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解释称,主要受行情影响,上半年生猪销售均价始终处于低位。

2023年,全国生猪产业仍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末,全国能繁母猪4296万头,相当于4100万头正常保有量的104.8%。价格方面,2023年上半年,国内生猪价格持续低位运行,在14-16元/kg区间波动。

今年5月,牧原股份方面曾透露,目前公司生猪养殖成本离散度较大。部分优秀区域养殖完全成本已达到14.3元/kg,但个别区域仍在18.5元/kg左右。

屠宰业务上半年营收86亿元。

市值超过2000亿元、生猪出栏量超过同行,牧原股份也被业内称为“猪茅”。在《2022年胡润百富榜》中,牧原股份的实控人秦英林、钱瑛夫妇以1850亿元财富位列中国第8位,财富超过马云,为前十名中唯一一个来自畜牧业的富豪,也是河南首富。而在《2023年胡润全球富豪榜》中,秦英林、钱瑛夫妇的财富总额有所下降,以1550亿元财富位列全球第59位,排名下降13位。

2023年上半年,牧原股份共销售生猪3026.5万头,仍远超温氏股份(300498.SZ)、新希望(000876.SZ)、天邦食品(002124.SZ)三大猪企。今年7月,牧原股份曾在投资者平台中透露,公司预计2023年出栏生猪6500万头至7100万头。

目前,牧原股份的主营业务包括生猪的养殖销售、生猪屠宰,主要产品为商品猪、仔猪、种猪及白条、分割品等猪肉产品。财报显示,2023年上半年,牧原股份生猪产品营收506.83亿元,同比增长18.91%屠宰、肉食产品营收86.74亿元,同比增长70.92%饲料原料产品营收15.74亿元,同比减少19.23%其他产品营收2.53亿元,同比增长42.54%。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猪养殖行业由“调猪”向“调肉”的趋势变化,牧原股份屠宰板块的增长速度呈现出了迅速增长的态势。这一变化背后,与政府对生猪屠宰企业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重视以及推动产销衔接、提升猪肉质量安全水平息息相关。2018年11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生猪屠宰企业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明确提出,要促进产销衔接,推动由“调猪”向“调肉”转变,为保障猪肉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提供有力支持。

2019年3月,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一份名为《关于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的文件,其中指出,要鼓励生猪养殖、屠宰加工企业尝试推行“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模式,以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该文件强调,要推动猪肉供应从“调猪”向“调肉”转变,从热鲜肉向冰鲜肉转变,以及从初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

在此背景下,牧原股份开始建设屠宰厂,同时设立牧原肉食、正阳肉食和商水肉食等屠宰企业,向生猪屠宰板块延伸。截至2023年6月末,牧原股份在河南、山东、安徽、东北等生猪养殖产能较为集中的地区成立25家屠宰子公司,已投产10家屠宰厂,投产产能合计为2900万头/年。

不过,2023年上半年,牧原股份屠宰生猪仅552.2万头,产能利用率并不高。前述牧原股份相关工作人员透露,公司屠宰板块尚未实现盈利,今年目标即希望屠宰板块年底能实现扭亏。

今年5月,牧原股份屠宰事业部总裁秦牧原(秦英林、钱瑛夫妇之子)提到了公司2023年1月-4月的屠宰量,达到了350多万头。同时,他还预计2023年的全年屠宰量将在1000万-1500万头之间,有望全年实现扭亏。

图源:图虫

据媒体报道,近日,某公司因股权激励计划纠纷问题,导致员工诉诸法庭。这场纠纷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也使得公司的声誉受到了严重影响。

半年报披露之际,牧原股份被曝出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引发的纠纷。

2019年11月,牧原股份发布了一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根据方案,共有915名员工获得了5338.81万股的股权激励,授予价格为48.03元/股。而公告前1个交易日,牧原股份的股票交易均价为96.05元/股。

由于股票售价仅为当时市场价的50%,加上生猪养殖行业处于上行周期,不少人将此举视作牧原股份给予员工的福利。彼时,有媒体报道称,若按照当时的收盘价来算,参与激励的915名员工,合计将瓜分总市值高达49亿元的股票,有三名管理层一举晋级“亿万富豪”,其他912名员工则成为百万富翁。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自今年5月以来,有人在公共平台上爆料,表达对牧原股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不满,指责其相关股权管理制度是终身制的“卖身契”,属于“霸王条约”。

据媒体报道,牧原股份2019年发布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员工指责公司以另一份《股权管理方案》(下称“《方案》”)来约束其减持行为的情况。前员工表示,公司并未就该《方案》进行提前告知,因此与牧原股份对簿公堂。

根据《股权管理方案》,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将授予股权分为三个“三分之一”。每个“三分之一”需满足相应要求后方可进行转让。最后“三分之一”的股权则需在员工退休后三年方可归属于员工。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从法院二审判决来看,被告前员工“公司没有提前告知”的说法也未获采信。判决书显示,经审查,双方签订的《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员工承诺了解甲方有关限制性股票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并同意遵守《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及牧原股份其他有关限制性股票的规章制度。然而,被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故被告称牧原公司违反了先合同告知义务的理由也不能成立。

对于公司与员工因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纠纷,前述牧原股份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不了解此事,目前公司的经营管理未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