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金融司法保障,正在为合法交易边界的划定、协同监管机制的形成打下扎实基础。

上海金融法院五年来审结了全国首例证券群体性纠纷示范案、首例落实证券侵权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案、首例因退市新规引发的行政诉讼案等一批重大、复杂、新类型、全国首例案件。上海金融法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今日在举办的“上海金融法院五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赵红告诉第一财经等在内的多家媒体,上述案件下,上海金融法院首创了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大宗股票司法拍卖协助执行机制等30余项专业化金融审判工作机制,这对金融司法环境的维护具有重要的示范价值。

在过去的五年里,上海金融法院共处理了41077件金融案件,审结了39594件,总标的额高达11112.27亿元。这一数字约为建院前上海中级法院十年金融案件总和的2.6倍。

在案件类型方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等几大类型的案件数量较为集中,分别占据了24%、11.01%和7.7%的比重。

总体特点上,第一,案件体量持续高位运行;尤其是随着2022年以来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代表人诉讼机制等推广应用,诉讼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证券纠纷示范案件大幅度上升,而平行案件数量同比下降。第二,案件变化与市场发展密切关联;例如,随着房地产行业调整,部分房地产企业因融资引发的票据纠纷呈增长趋势,5年来上海金融法院共审结涉房企票据案件713件。

近期,新型疑难复杂案件频现。随着金融交易模式的创新,一些金融纠纷案件逐渐涌现出来,例如因上市公司不服交易所依据退市新规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而诉请撤销案、裁定认可和执行涉离岸债券维护协议香港法院裁判案等,这些案件明确了相关领域“的裁判规则”。

第四,涉外金融案件涉及地域广、类型多;上海金融法院自建院以来受理416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涉案当事人24个国家和地区。

第五,金融风险防范治理力度仍需进一步强化。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并将作为全国首家金融法院的“先行先试”优势,为全国继续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赵红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