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特区报读特新闻8月16日获悉,《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的若干措施》已经深圳市委、市政府同意并正式印发,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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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的若干措施

民营经济是深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深圳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力量。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全力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引导平台经济向开放、创新、赋能方向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在创造就业、拓展消费、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推动设立平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2023年年底前出台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培育

为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发展,我们将在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新型储能等新兴领域大力培育一批民营领军企业,并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同时,我们将支持民营企业纳入国家、省民营企业百强名单,并对入选国家级、省级的专精特新民营企业给予奖励。为确保计划的有效实施,我们将在2023年年底前出台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局)

三、推动更多应用场景向开放端拓展。

为加大高端装备、智慧物流、商贸消费、安全应急、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应用场景的开放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新场景的开发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共同实施以下措施: 一、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新场景开发建设,对涉及公共建筑、公共场所的应用场景,将民营企业纳入“应放尽放、应批尽批”的范围。 二、以“揭榜挂帅”等形式举办场景应用大赛,获奖产品将优先列入创新产品目录。

四、民营企业创新驱动发展

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或者参与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鼓励民营企业建设国家和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牵头设立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

五、加强民营企业融资支持。

依托地方征信平台整合水电、海关、税务等银行迫切需要的公共数据及金融、商业等领域的数据资源,为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精准信用画像提供支持。设立50亿元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适当降低资金池入池门槛、提高补偿比例,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至1%以下。(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深圳海关、深圳市税务局)

六、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关键领域项目建设。

全面梳理吸引民间资本项目清单,加快形成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重大项目、产业项目和特许经营项目等三类项目清单。鼓励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城市老旧资源。2023年年底前出台扩大民间投资若干措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深圳证监局)

七、民营企投标竞标支持。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鼓励招标人免除民营企业投标担保,招标人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应当采取国有和民营分类的方式进行入围淘汰,原则上民营企业入围数量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参与投标的民营企业数量不足或者经评审无法满足招标要求的情形除外。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工程发包行为的监管和核查,鼓励总承包单位在确定分包单位时优选符合资格条件的民营企业,坚决防范工程项目层层转包和违法分包。(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

八、 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继续推动市场公平竞争,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试行独立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2023年年底前,在市前海管理局指导下,在海事局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设立议事协调机构性质的公平竞争委员会,负责公平竞争相关政策落实和议事协调工作。

九、优化统一大市场准入环境

推动深圳放宽市场准入24条特别措施的落地实施,进一步放宽电信、能源电力、数据要素等领域市场准入。持续开展重大交易平台推介活动,鼓励民营企业进一步参与深圳数据交易所、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深交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深圳国际珠宝玉石综合贸易平台、前海联合交易中心等重大交易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民营企业在近年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支持民营企业拓展海外市场不仅有助于提升我国企业整体竞争力,还有助于优化我国产业结构。

为抓住“一带一路”以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发展机遇,我们决定成立一家专业的绿电绿证服务机构,并加快建设一个“走出去”行业服务平台以及海外服务驿站。这将支持民营企业拓展海外业务,并有序参与境外项目。同时,我们将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应对指导,并健全民营企业海外维权服务全链条工作网络。我们计划在2023年年底前制订境外投资指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贸促委)

十一、优化信用服务机制。 在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背景下,信用服务机制的优化对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完善信用服务管理体系,确保信用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用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各类用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用服务。 其次,强化信用服务政策制定,规范信用服务市场秩序。针对信用服务市场中的各种问题和乱象,制定相应的政策规定,加以引导和规范,防止不正当竞争和恶意行为的发生,保障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 再次,加强信用服务技术研发,提升信用服务水平。通过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信用服务的自动化程度,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效率,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信用服务。 最后,强化信用服务监督和管理,确保信用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建立健全的信用服务监督机制,对信用服务机构的运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为信用服务市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总之,优化信用服务机制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需要我们从多个层面进行努力和探索。只有这样,才能让信用服务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更好的成果。

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健全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机制,完善民营企业信用修复制度,建立行政处罚后信用修复渠道主动告知机制,实行信用修复“一口办理、一次办成”。2023年年底前,深圳市出台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实施方案,使用统一的信用报告代替多部门开具的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十二、推动企业合规管理水平的提升

推动涉案企业合规刑事诉讼全流程贯通,完善企业合规行刑衔接和合规验收结果互认机制,确保2023年年底前发布实施企业合规地方标准。责任单位为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

需要强调的是,在司法工作中,人民法院必须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是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在具体的实践中,人民法院需要通过严谨的审判工作,确保每一个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理,每一个当事人都能够依法获得公正的司法结果。因此,对于人民法院来说,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是非常重要的。

2023年年底前,全市法院将统一立案服务标准。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一次性办结案件,将不再需要补正材料,且对于变相不立案的情况将“零容忍”。除应当先行调解的纠纷外,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将直接登记立案。在诉前调解中,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再同意调解的案件,将直接转立诉讼案件。

14、依法维护民营企业涉外地刑事案件合法权益。

进一步规范异地公安机关在深执法办案协作程序,建立民营企业家市外刑事案件应急协调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侦查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为了推进规范文明监管执法,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为了加强监管、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确保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与可预期性,我们制定了一份年度行政检查计划。针对同一市场主体,我们将推行合并检查或者组织联合检查,以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效率。同时,我们也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对违法立案、违法取证等问题进行监督和纠正,防止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此外,我们还将全面推广涉企柔性执法,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以上措施将得到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和市中级法院等相关部门的落实和执行。

为了加大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清理力度,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为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需要健全工作联动机制,重点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同时,还要建立拖欠账款定期披露、劝告指导、主动执法等制度,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逾期占用、恶意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行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为此,相关部门需共同努力,确保这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十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全市各级党政负责同志需要完善与民营经济人士的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在涉企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评估等方面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作用,以推动党政干部和民营企业家双向建立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责任单位包括市委统战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工商联。

十八、行业商协会可搭建政企沟通平台以促进沟通。

研究制定支持行业商协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行业商协会枢纽平台、桥梁纽带作用,支持行业商协会搭建各类产业对接交流平台,鼓励行业商协会开展政策宣贯、行业调研、行业监测、标准制定,及时准确反映企业诉求。(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

19、优化服务民营企业家水平。

为了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我们致力于搭建民营企业家服务平台,实施青年民营企业家提升计划,并办好“深圳企业家日”活动,以便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在国际经济活动和经济组织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这些举措将充分发挥市委统战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工商联的作用,共同努力推动民营经济的发展。

二十、培育优秀企业家精神,弘扬企业家精神。

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我们充分发挥优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示范作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们应该定期表彰一批优秀的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并持续探索对他们的激励机制,以鼓励更多优秀的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发挥潜力,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时,我们也要依法打击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网络黑嘴”和“黑色产业链”,以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尊重、支持民营企业家成长的社会氛围。在这个过程中,市工商联、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公安局、深圳证监局等相关部门都应该承担起责任,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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