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视觉中国和微博用户 Jeff 之间的瓜,上了热搜。

事情经过不算复杂,但相当热闹,差评君先替差友们梳理一下过程。

起先,是博主 Jeff 发了一条微博,说视觉中国突然找到自己,表示 Jeff 的公众号图片有侵权行为,索要赔偿。

我将涉嫌侵权的图片全部打包发给了 Jeff,共173张,合计需要赔偿80000多元。

而 Jeff 看到视觉中国发来的图片包,却发现里面的图居然全是自己拍的。

并且,Jeff 的这些作品,也从未和视觉中国有过合作。

在作者自己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图片所有权就莫名其妙地归了别人,自己还要为自己的作品付费。

而关于视觉中国到处维权的事,大伙应该早就有所耳闻。

但维权维到别人家门口,还指着人家门口“ 对联儿 ”收费的事,估计这还是头一回。

所以网友们也都喜闻乐见,这件事很快就发酵成了微博热搜,直接霸榜。

可热度高了后,评论区也传出了些许质疑,有人开始分析这件事的逻辑链条。

虽然 Jeff 是图片原作者,但 "销售权和著作权" 可能早就兜兜转转到视觉中国手里了。所以,视觉中国这波回马枪,很可能是没问题的。

但是,还有人搬出了18年Jeff和视觉中国合作过的案例,试图证明二者的签约供稿关系。

就在讨论愈演愈烈时,视觉中国也紧接着发了一条公告,公告里彻底捋清了背后复杂的合作关系。

并宣称,视觉中国拥有对涉事图片的“ 完整销售权 ”。

而且事情还不算完,还会继续与Jeff保持联络,继续进行。

接下来的内容将会非常精彩。

Jeff 立马转发回复到,自己已经向乙方 Stocktrek 核实。

对方表示,视觉中国压根就没有图片的任何版权,也无权销售。

截止发稿日期,视觉中国尚未做出回应。

据 Stocktrek 报道,华龙网记者从视觉中国那里了解到, Getty 计划联系相关图片进行下架。

到此,事件告一段落。

实际上整件事并不算复杂,但由于它涉及到著作权所涵盖的权益范围,并且一家接着一家授权,这就使得事情变得有些混乱。

所以,为了确保专业性,差评君找来了我们的法务外援。

而律师在了解事情全貌后,就直接说了:“作者几乎不可能侵权自己。”

至于为什么这么说,下面就从法理这个层面,好好跟差友们说道说道——

一开始,我们需要搞清楚视觉中国对涉事图片,到底拥有哪种权利。

据 Jeff 最先公布的资料显示,视觉中国曾表示自己拥有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因此向 Jeff 发出了维权通知。

在上文视觉中国的微博声明中,又改口成了“ 完整销售权 ”。

对此,我们的律师表示:

著作权相关权利这个说法,是非常模棱两可的,因为它可以指代很多其他权利。

至于完整销售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章第十条中罗列出的十七条权益中,压根就没有什么销售权。

所以,还需要视觉中国进一步解释,所谓的完整销售权,到底匹配了法律中的哪一条、哪一项。

从视觉中国自己发布的内容来看,基本可以视作是没有维权权利的。

那么,究竟在何种情形下,视觉中国才有权销售 Jeff 的图片,甚至对 Jeff 提出侵权诉讼呢?

Jeff 拥有自己的署名权,无论发生什么事情。

同时,Jeff 还可以将其授权给其他平台进行出售,这种情况下他也可以使用。

如果 Jeff 真对自己的照片造成了侵权,那就只有一种情况——

他将自己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并非授权,而是转让给了第三方平台,或是在授权协议中明确表示了 Jeff 不许以商用、分享等方式发布图片。

现在看起来,这是几乎不可能的。

据 Jeff 所说,Getty 也没资格将涉事图片转授给视觉中国。可视觉中国此前一直在公开售卖图片,这反而是侵犯了 Jeff 的著作权。现在找上门,属于是伤敌 -800,又自损 1000。

如果再深入探究,视觉中国可能会涉嫌侵犯他人姓名权,从而演变成为欺诈行为。这种行为更难反转。

这波可以说,视觉中国是在有侵权风险的情况下,还试图维权。

而抛开这件事,差评君其实也早就想聊视觉中国了,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也和 Jeff 一样,被视觉中国找上门索要过费用。

大概几个月前,视觉中国突然联系我们,声称有195张图片需要核实来源。

并表示,如果所用图片没有视觉中国的授权记录,那就要以商务合作的形式进行下去。一张图片需要支付 230 元,总价 46000 元。

在完成付款后,您需要先确保已成功购买了195张涉事图片的版权。一旦您完成购买,视觉中国将为您提供一年200张图片的使用权。

看到这件事,我们的第一反应是有点懵。

因为,我们已经向另一家图库付过钱,并获得了使用权。

换句话说,我们购买了别人正常销售的版权图片,并按照正常合理的方式进行使用,但却被视觉中国找上门收取费用,这实际上意味着我们需要支付两份费用。

而在我们明确提出来源后,直接反问视觉中国是否具有“独家销售权”。

在得到的回答里,是这样的。

这195张涉嫌侵权的图片,视觉中国自己可能也没搞清楚哪张是他们独家的。

我们就是从购买的图库里找图用而已,卖我们版权的图库也可以为我们做担保。

总之,最后我们与视觉中国又是一番拉扯,差点把我们和另一家图库的保密合同搬出来,这事才算作罢。

到这里,差友们可能已经一脑袋问号了。

这个视觉中国,为啥这么勇,即使手里资料并不完整,也要到处维权?而且别人图库里的图片,怎么总能跟它挂上关系呢?

要想解释这些事,就又得翻翻老黄历了。毕竟视觉中国不是第一次上热搜,也不是第一次因为版权的事翻车了。

还记得几年前 EHT 公布的第一个黑洞吗?

当视觉中国将这张黑洞图片放入自己的图库中,并明码标价收费时,曾因引起了我的不满。

甚至连中国国家天文,都没逃得过视觉中国的制裁。

它们持有一些公版图片,愣是要求打钱。

对于这种情况,说起来有点复杂,但简而言之就是——

黑洞图片是由 EHT 拍摄的,这些图片属于公版图片。EHT 方很乐意将其提供给各个媒体进行免费使用。

视觉中国与多家媒体合作,因此媒体所使用的图片,视觉中国也会获得编辑类图片使用权。于是,它就“顺理成章”地放进了自己的收费图库中。

但这并不能阻止我们继续使用它。因为真正的著作权属于 EHT。

所以,视觉中国曾在过去被群嘲过一次,并公开表示过不会再追究黑洞照片的使用权。

至于著作权的拥有者 EHT 为何不向视觉中国维权,差评君猜测可能是由于人家有很多正事要做,没空吧。

欧洲天文台关于图片使用权说明,基本只要明确标注来源就可以使用。

不过,这确实只是“视觉中国维权日记”中的一个小插曲。

各种公司的LOGO、活动照片、建筑摄影等,都在视觉中国的图库中。

所以,只要视觉中国想要,完全可以用“腾讯在自家宣传稿中,使用了自己的总部大楼照片”这种理由,跟最强法务部操练操练。

关于这件事,说起来也很离谱,因为视觉中国签约了很多摄影师、设计师,为它持续供

视觉中国表示,这些品牌相关照片属于摄影师的“创作作品”。

自家图库里的凤凰网LOGO,视觉中国也表示这是签约设计师的手绘临摹作品。即使两者一模一样,里面仍含有无差别人类劳动的成分。

尽管其他品牌元素可能属于二次创作,但它们并不构成侵权。

更更离谱的是,视觉中国的版权图库里,还曾有中国的国旗和国徽。

这些国旗国徽矢量图手工绘制,视觉中国给出的解释也如出一辙。

所以,也还是艺术作品。

这就使得,视觉中国似乎有点立于不败之地,除了它自己,没人可以打败它。

它的合作机构组织数量众多,另一方面在版权控制方面也表现出色,这使得它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具有强大的底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规定,我们实际上可以明确得知,就算是二次创作,商标和国旗国徽也对商用的行为要求十分严格。

根据之前的视觉中国的情况,它已经不是在侵权的边缘试探,而是在侵权的范围里进进出出,来去自如。

由于图片版权问题的复杂性和可周旋余地都很大,所以,据我们公司设计大兄弟说,多数图库平台,都有不太公平的独家盈利手段。

即便是这样,差评君觉得凡事也得“讲究道理”。

什么东西是自己的,什么东西应该维权,首先自己心里就得先有数。

如果始终抱着有枣没枣打一杆子的心态,那真不知道,以后还要捅多少次马蜂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