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农业农村频道“中国三农发布”报道,今年年初,福建省漳平市芦芝镇蛙农陈美香养殖了93万尾蛙苗,后经政府部门“鉴定”为当地禁止养殖的牛蛙,属于外来物种,会破坏当地生存环境,因此组织30多名工作人员强制消杀。

蛙农质疑政府的鉴定程序和鉴定结论,芦芝镇镇长在节目中说,当初技术干部称陈美香养的蛙“有可能”是牛蛙。而漳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邓长海,此前对媒体称鉴定程序有误,但后来又改口称,该事件疑点很多,“很蹊跷”,目前国家农业农村部派员前往当地调查。

资料图。图文无关。

一句“有可能”就把90多万尾蛙苗消杀殆尽,农户付出的代价确实够惨重的。这也让人纳闷,当下一些基层政府在执行政策规定时,难道依据就是“估摸着”“大概其”“有可能”“差不多”吗?

要知道,就因为镇政府的这一决定,蛙农93万尾蛙苗的购买费用、32万元的饲料费用,以及由此付出的机会成本,都白白浪费了。不仅如此,这一事件也让公众对当地政府的鲁莽、草率作为产生了抵触,由此流失掉的政府权威和公信力,亦是一笔不小的代价。

镇政府根据漳平市禁养牛蛙的相关规定,严厉治理牛蛙,并非不能理解,但前提是得确定蛙农养的就是牛蛙。而恰恰在这个关键问题上,当地的处置是存疑的,很难让人信服。

根据镇政府的说法,镇里取样后,快递到福州某高校一名老师那,由对方送到福州一家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牛蛙。

且不说“有可能”不足为凭,从专业鉴定的程序看,取样、送检的程序也并非“闭环操作”。又是快递,又是高校老师,莫名其妙,线头既多,也缺乏严肃性。

此外,鉴定也没有按照农产品检验的方式留样,一份交鉴定中心,一份由镇政府存留,另一份由蛙农陈美香存留。这也导致蛙农提出质疑后,查证困难。

特别是,据蛙农称,政府来取样时,取样的瓶子里已经有了成体蛙,鉴定报告也显示,检测的是已经长了腿的娃,而蛙农称自己养殖的蛙苗,当时还只是蝌蚪状,并未长腿。

更奇特的是,据披露,其所委托的司法鉴定中心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物证鉴定等,并无农产品鉴定资质。

综合种种因素,当地有关部门对蛙农所养蛙的鉴定程序,就成了一笔糊涂账。

其实,这个事情鉴定起来并不难,依法依规即可。再说了,蛙农养殖的蛙苗是不是牛蛙,只要等其稍微长大一些,到时候,结合基因DNA测试以及外观观测,这些蛙如何认定,想必简单得很。何必这样急匆匆呢?就不能稍微多等一些日子吗?

节目截图。

客观而言,当下一些地方在对待牛蛙养殖上,也有不同的管理标准。比如有些地方仍把养牛蛙视为农民致富的好办法,也有很多地方坚持禁养牛蛙。

国家层面并没有“一刀切”禁止养殖牛蛙。前不久,《牛蛙生产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NYT4328-2023)出台,并将在8月1日实施,这是首个专门为牛蛙制定的国家行业标准。

这足以表明,国家并不是禁止养殖牛蛙,而是提高了养殖门槛,使之更加生态、更加规范。去年,有浙江台州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称,当前政策不允许在台州养殖牛蛙,这很不合理。

当地部门回复称,政策是允许养殖牛蛙的,但需要做到3个前提:符合当地养殖水域滩涂等相关规划严格控制养殖密度和投入品使用量严格落实尾水处理要求,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可在福建这个镇这里,暂且不说一刀切禁养牛蛙合不合适, 在事态并不明朗的情况下,出动30多人的执法队伍,声势固然浩大,“成果”也非常可观,但却忽略了最基本的明辨是非原则。

既然“有可能”是牛蛙,那同样有可能不是牛蛙,政府行政岂能如此糊里糊涂,昏乱荒唐!

目前,农业农村部已展开调查,但愿通过调查还蛙农一个真相,而无论如何,这一事件也提醒基层政府,执法固然要严,但更要依法依规,明辨是非,不要漠视农户的利益,白白糟蹋他们的心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