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部级(正省级)

4大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直辖市为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行政地位与省相同;直辖市与省辖市、地级市管辖区域相同,下辖:

区,县,市(县级)。

副部级(副省级)

10个省会城市所在市哈尔滨、长春、沈阳、济南、南京、杭州、广州、武汉、成都、西安。

5个计划单列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