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广义的角度,国家是指拥有共同的语言、文化、种族、血统或历史的社会群体,在这个定义中,一个国家没有具体的边界;

(2)从狭义的角度,国家是一定范围内的人群所形成的共同体形式。

(3)在社会科学和人文地理范畴,国家是指被人民、文化、语言、地理区别出来的领土;被政治自治权区别出来的一块领地;一个领地或者邦国的人民;它也可以指那些享有共同领土和政府的人民;跟特定的人有关联的地区。

(4)在政治地理学领域,国家是指具有国际公认而又有相对明确政治边界的某一国土区域。关于国家的学说构成政治地理学的核心。

(5)在管理学领域,一般国家行政管理当局是国家的象征,它是一种拥有治理一个社会的权力的国家机构,在一定的领土内拥有外部和内部的主权。

(6)依据马克斯·韦伯的定义,国家拥有合法使用暴力的垄断权。因此国家包括一些机构如武装部队、公务人员或是国家官僚、法院和警察等政府机构。在国际关系的理论上,只要一个国家的独立地位被其他国家所承认,这个国家便能踏入国际的领域,而这也是证明其自身主权的重要关键。

(7)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国家是经济上占据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具有一定的地理区域管理范围,固定的社会人群,拥有完整的政府管理机构、军队、独立的元首。国家是一个成长于社会之中而又凌驾于社会之上的、以暴力或合法性为基础的、带有相当抽象性的权力机构。

不论古代或现代,虽然国家一词通常广泛用以称呼所有政府机构或统治行为,但现代国家制度的许多特色要直到15世纪的西欧才开始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