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及其以前传统的疆土、版图观念

中国社会历代中原王朝统治者都认为,他们所统治的核心地区是所谓“九州岛",为天下之中。“九州岛"之外有甸、侯、绥、要、荒等五服,五服之外,为四海,即蛮夷之地。所谓“天子有道,守在四夷。"宋人石介《中国论》说:“天处乎上,地处乎下。居天地之中者曰中国,居天地之偏者曰四夷。四夷外也,中国内也。"

清代康、雍、乾三朝大统一帝国疆域的最后形成,使清代统治者面对的是空前辽阔的疆域,扩大了的边疆的视野。

清廷统一以后,对辖下广大領土的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的统治方式和行政体制,大体上分为三种类型:(一)直省,即内地十八省,是传统的农耕区,清初仍沿明制采取两京十三布政使司制度。至乾隆中叶定为内地十八省(直隶、江苏、安徽、山西、山东、陕西、甘肃、河南、江西、浙江、四川、湖南、湖北、福建、广东、广西、贵州、云南),成为定制。(二)藩部。指边疆部落地区,包括极东北大小安岭地区的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等原始狩猎部落,范围东自黑龙江、松花江,北尽喀尔喀,南以长城为界,西北包括整个新疆和青藏高原,西南直至川滇边区。各地区的统治模式虽所有不同,但都是清王朝的直属领土。(三)满洲发祥地东北地区,采取以军政为主、州县为辅的特别行政体制。由于清代疆域空前广大,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自然条件的差异很大,清王朝采取不同行政统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