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带酒回国规定如下:

免税12度以上酒精限2瓶

旅客携带红酒进境,超出规定免税限量仍属自用的,经海关核准可征税放行。红酒归类为葡萄酒,其完税价格由海关审定,税率为50%。

对价格在《完税价格表》列明的完税价格的三分之一与三倍之间的,海关须按照《完税价格表》规定的价格计征税款,即携带12度及以下葡萄酒,每0.75升完税价格为100元,征税人民币50元;

携带12度以上葡萄酒,每0.75升完税价格为200元,征税人民币100元。对价格低于《完税价格表》列明的完税价格的三分之一或高于三倍的,由海关另行估定。

旅客携带超量、不属自用或贸易特征明显的红酒进出境,须按照进出口货物向海关申报,办理有关手续。